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 關于對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預算定額》(GCG103-2008)部分定額進行勘誤的通知3
發(fā)布日期:2018-04-25 11:34 魯標定字〔2018〕10號 各市標準定額站(造價處、辦)、各有關單位: 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造價,結合工程實際,我站組織相關單位對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預算定額》(GCG103-2008)執(zhí)行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的問題進行了梳理,現(xiàn)將有關定額進行勘誤。具體詳見附件。
附件: 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 2018年4月24日 |